关于做好 2017 年山东省博士硕士 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
关于做好 2017 年山东省博士硕士 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有关学位授予单位: 2017 年 5 月,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了《关于做好博士硕士 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》(学位 〔2017〕15 号,以下简称《工作通知》),对《博士硕士学位授权 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调整办法》) 进行适当调整,对今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 权类别(以下简称“学位授权点”)动态调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。 为做好我省 2017 年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,现将《工作通知》 转发你们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— 2 — 一、各单位要认真学习《调整办法》和《工作通知》,按照要 求制定本单位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细则,进一步明确调整程 序和要求,并报省学位委员会备案。 二、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要坚持“服务需求、提高质量” 的原则,各单位要按照《山东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指南》(鲁 学位〔2017〕2 号)科学合理确定增列的学位授权点,调整增列的 学位授权点须符合《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(试行)》 (学位〔2017〕12 号)。 三、省学位委员会将加强对我省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的 统筹指导,各单位调整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如不符合《博士硕士学 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(试行)》或属于《山东省博士硕士学位授 权点申报指南》限制增列的,省学位委员会可不同意其调整。 四、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每年开展一次,请各单位严格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,切实组织好本单位学位授权点 动态调整工作,各单位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,确保动态调 整工作平稳有序开展。 五、材料报送: 1.请于 7 月 31 日前将本单位动态调整实施细则(以学校红 头文件印发)报省学位委员会,同时发送电子文本。 2.请于 8 月 15 日前将动态调整结果报省学位委员会,包括 以下材料: (1)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报告(包含专家论证和评审结 — 3 — 果、公示及异议处理、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等内容),一式 3 份及 电子文本; (2)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撤销汇总表(附件 1)和学位 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增列汇总表(附件 2),各一式 3 份及电子文 本。 (3)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、申请硕士学位授 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、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(学 位〔2017〕12 附件 1),各一式 5 份及电子文本。 申请的学位授权点如获授权,以上表格将作为该学位授权点 参加专项评估的重要材料。 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邮件至 yjsc@sdedu.gov.cn(或邮寄光 盘)。 联系人:丁彬、王夫海 电 话:0531-81916536,81916613 附件:1.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撤销汇总表 2.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增列汇总表 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 2017 年 6 月 29 日 — 4 — 附件 1 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撤销汇总表 学校名称: (公章) 填表日期: 年 月 日 序号 单位 代码 单位名称 申请撤销学 位授权点 代码 申请撤销学位授权点 名称 申请撤销学位授权点
2018-05-27 19:17 打印本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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